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

写作、

每个人都会有梦想,对吧?

从前,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。

过后,我发现了自己的梦想。

那就是,我想当一个作家。

原来,我是喜欢写作的。

我也知道,喜欢写作的不止我一个。

我的朋友中也有好几个是喜欢写作的。

有时候,我愿意放下我的工作来写我的文章。

虽然我不觉得自己的文笔会好到哪里去。

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写。

我喜欢看到一粒粒的字在我的眼前。

这也是我喜欢小说的原因之一。

若你问我,为什么你要写这些东西?

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你。

因为我就是喜欢写作。

有时候,心情不好时,我也会写文。

写、写、写...

心情也会变得更好,因为当我看到自己写完那一个篇章的时候,会感到欣慰。

心里会想:“又完成一篇了。”

其实不到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就已经那么喜欢写文了。

随着时间的流逝,我的文笔也渐渐进步了。

这点是我自己心知肚明的。

以前的文章,字少,对白多。

现在呢,形容词也渐渐多了,字当然也跟着多了。

华语也有在进步,虽说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
我这才发现到,原来写作能够让我得到那么多的好处。

话说,又有灵感了。

这一次的男主角竟然是个自闭儿。

虽然灵感是有,不过还没有正式写完一个篇章。

不过还是来分享一小段吧!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文章从这里START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早晨,太阳高挂空中,山发出温和的光芒,照耀着大地,鸟儿拍了拍翅膀,展翅高飞,飞向那一望无际的天空。

阳光透过窗帘照进砖屋的一间房间里,让原本漆黑的房间被一丝丝的光线增添了一点光芒。


突然,躺在床上的人坐了起来,脸上流出了许许多多的冷汗,他是被吓醒的。

他用衣物的袖子把汗擦掉,再伸出手把放在床边的随身听拿了过来。

黑发少年戴上了耳机,按了一首他怎么听都听不厌的歌曲后,便倒在床上闭上眼听音乐。

Lisa的Crossing Field(推荐这首歌XD)不停重复地播放着,但却怎么也听不厌。里头的歌词搭配起音乐的旋律,这首歌已可以被称为神曲。

“咯嚓”此时,门突然被人打开,光线涌进房内,把少年照得睁不开眼。

少年拉了拉床上的被子,躲进了自己的被窝里,继续听歌去...

被子被人拉开,随身听也被抢走了,少年只好从床上坐了起来,望着那把他的被子与随身听抢走的人。

“看,多么美好的风景,你却躲在房间里不出去外面走走。”一个年龄看起来有三十岁的男生把窗帘拉开,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房内。

少年似乎厌恶阳光,他抓起枕头,把整个头埋进枕内。

“詹诺杰!你别再这样了好不?走吧!陪哥哥去一个地方。”

那名叫詹诺杰的少年从枕内探出半边脸,望着自己的兄长。

他的兄长,詹诺憬无奈的叹了口气,伸出手把他患有自闭症的弟弟从床上拉了出来,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弟弟,但对诺憬来说,眼前的自闭儿就是他唯一一个家人。

诺杰摇了摇头,想回到他软绵绵的床上,却被自己的兄长阻止了。

“就陪哥哥去,哥哥待会带你去书店,好吗?”

诺杰眨了眨眼,眼神中闪过一阵喜悦,他点了点,便跑去厕所换衣服了。

To Be Continue...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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